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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推免生工作办法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9-13 10:59:08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的统一安排,2018年我院继续招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各专业导师组配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二、招生名额

  我院今年招收推免生名额为14名。

  三、遴选要求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其它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3.参加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届法律翻译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学生可以优先推免,符合推免资格的,可以不参加推免生面试(参加第二届法律翻译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推免生也须于9月28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申请攻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我院不限定本科专业,欢迎其他专业的优秀毕业生申请。

  四、奖助学金

  我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同时,对来自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针对翻译硕士研究生,学院还专门设立研究生实践奖学金。

  五、申请流程

  9月18日至24日,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学生版(http://yjsbm.ecupl.edu.cn/yjszs_xsb/)进行推免生预报名,同时将报名成功后下载的《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发送至hzyjstm@163.com。电子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均为“推免生+申请学院+学生姓名”。

  9月28日,推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网上报名志愿。研究生教育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集中审核申请信息,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2小时内确认是否接受复试。研究生教育院及时将推免生确认复试信息反馈至相关学院。

  9月29日上午8:30—9:30,参加复试的推免考生至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长宁校区河东教学楼教室报到;

  上午10:00-11:00分批参加外语能力测试(笔试),地点在长宁校区河东教学楼教室;

  下午参加各学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地点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具体教室由各学院商定。

  9月29日下午5:00前,学院确定复试结果,将拟接收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教育院。

  9月30日,研究生教育院对拟接收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复试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等待推免生确认;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10月15日—10月25日,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学校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

  关于推免申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请关注东方法学(http://www.law.ac.cn/)发布的通知和指南。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集英楼A208室

  邮政编码:201620

  咨询电话:021-57090491

  邮箱:2674@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

  二○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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